今年立法院 2 月 20 日開議後,陸續有立委提案修正「選罷法」,包括國民黨立委許宇甄 5 月主張增訂「罷免同意票須超過被罷免者當選票數」及「當選人就職未滿一年不得被提案和連署罷免」規範,此提案被認爲大幅增加罷免難度,目前進度是通過委員會初審,待一個月冷凍期結束,最快明年 1 月 16 日可赴院會二三讀。
為什麼會國民黨會主張應加附身分證影本?許宇甄在黨團協商時表示,連署過程有很多亂象,包括錯假連署、抄名冊、死亡連署,很多甚至筆跡相同等,對罷免產生很大的問題,為讓罷免程序更嚴謹,連署要附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但內政部也在會議中回應,修法恐影響民眾參與連署意願,有心人士可能藉罷免名義非法蒐集民眾個資,若外流更可能造成隱私、財產侵害;且補領或換領身分證時,發證日期將變動,若要勾稽發證日期,也會增加資料查核負擔。
國民黨質疑,民進黨反對修法的核心理由是身份證資料外洩恐有利於詐騙集團,然而總統、副總統候選人連署檢附身份證行之有年,為何罷免無法依循一致的標準?也發文批評民進黨對「選罷法」的態度昨是今非,過去民進黨立委吳秉叡也曾提案,罷免案提議、連署需附身分證「發證日期」,並且質疑最後是否抵擋不了壓力、火速撤案。 不過,民進黨反擊,吳秉叡版從未要求印身分證,僅加註發證日期,潛在資安風險較低。 選罷法議題,各黨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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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各黨 Facebook、立法院會議記錄,READr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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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民進黨支持修正選罷法,直言現行制度以低度民意否決高度民意漏洞嚴重,現在卻阻擋改革。
民進黨過去也曾經支持過選罷法的修正,提出的版本、內部的精神,和國民黨的版本如出一轍,包括賴瑞隆、蘇震清等人都曾提案修法。
民進黨立委吳秉叡曾提案,罷免案提議、連署需附身分證「發證日期」,卻又火速撤案,難道也是賴清德縱容連署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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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反對「選罷法」修法的輿論策略,是主打國民黨推動「罷免法」修法「是怕自己被罷免」,以及修法程序粗暴。抨擊國民黨不僅以逕付二讀的方式讓「檢附身分證影本」草案版本直接闖關院會,包括「罷免同意票須超過被罷免者當選票數」等條文的內容審查期間,國民黨竟用膠帶封住會議室入口,使得民進黨立委無法進入,召委徐欣瑩三分鐘內宣布通過初審。
作為國會關鍵少數,台灣民眾黨對選罷法修法的態度是「支持加嚴連署要件和程序、但反對增加罷免同意票門檻」,民眾黨會自提版本,避免再出現抄樁腳名冊、 幽靈連署等亂象;然而罷免投票通常只有單一縣市、行政區,投票率往往比全國性大選低很多,如果規定「罷免同意票須超過被罷免者當選票數」,等於沒收人民罷免的權利,因此不支持國民黨版。 2016 年同樣在國會推動「選罷法」修法,時代力量粉絲頁針對近日的選罷法爭議,譴責國民黨團在立法院院會中變更議程,讓「選罷法」的連署加嚴版本,直接進入二、三讀程序。他們強調,現行的罷免已能保障直接民權的行使,任何修法調整罷免案通過門檻,或是要求公民連署罷免案,必須檢附身分證影本,都是阻礙罷免成案、阻礙罷免通過的手段。 10 月 25 日,憲法法庭針對民進黨立院黨團、行政院、總統賴清德聲請的釋憲案結果出爐,大法官判定總統國情報告、國會聽證調查權等條文違憲,國民黨立委翁曉玲直言「對這樣的結果不意外」,再痛批大法官是「保皇派大法官」,認定國會不應該增加監督權。
大法官擁有解釋憲法的最高權限,總額設為 15 人。1997 年修憲後,採取「任期交錯制」,不同任期的總統所提名的大法官得以同時任職,平衡不同觀點。由前總統蔡英文提名的 7 名大法官已於 10 月 31 日任滿,因在野黨持續杯葛,司法院人事同意權案無法審查,導致現任大法官僅剩 8 人。
翁曉玲今年 7 月先是提案,把現行條文中提到的大法官「現有總額」修改成「法定總額 15 人」;另外於 9 月提案,將憲法法庭的評議及判決標準從目前的「現有總額過半同意」,調高至「現有總額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值得注意的是,三讀通過的並不是這些在立法院造成激烈交鋒的條文,而是民眾黨版。
台灣民眾黨和立院黨團過去幾個月皆未對「憲訴法」表示意見,只有黃珊珊曾表態反對,直至昨日才曝光達成共識的民眾黨團版。今天審查時,最終以藍白人數優勢表決通過的也是由民眾黨提出的再修正動議。
憲法法庭的評議及判決標準,原條文「經大法官現有總額 2/3 以上參與評議,大法官現有總額過半數同意」並未修正,但增訂了:評議時,至少需有 10 名大法官參與,而做成同意違憲宣告的大法官至少要有 9 人。
三讀通過的條文還包括若大法官人數未達《憲法》增修條文所定人數(15 人),總統應於 2 個月內補足提名等。
憲訴法議題,各黨認為...
(資料來源:各黨 Facebook、立法院會議記錄,READr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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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白主導國會擴權,被宣告違憲之後,又想再修憲訴法,癱瘓大法官憲法法庭,人民提出權益釋憲的權利將被剝奪。
先搶錢修「財劃法」、再沒收民權修「選罷法」,還要摧毀憲政修「憲訴法」,每一步都是為了擋住總預算。
若被強渡關山,台灣好不容易爭取來的公民釋憲與罷免權,恐將成為泡影,讓台灣走回威權時代。
中國藉由統促黨滲透台灣的劣行早有前例,難道國民黨是為了護航統促黨,不被憲法法庭判決解散,要來為「民主公害」大開後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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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曉玲曾在黨團協商會議中指出,「憲訴法」並未明確定義大法官的「現有總額」,即使大法官有廻避、出缺、停職等情形,不管幾個人,只要過半就能做出憲法判決。為了避免少數大法官做出影響人民基本權利及國家制度的重要憲法判決,應提高大法官的審理同意門檻,讓憲法裁判程序更嚴謹。
司法院回應,大法官作為唯一且具備普遍拘束力的違憲審查機關,在任何情況下,均有履行解釋憲法的義務,過於嚴格的程序門檻,將導致程序無法開啟並做成裁判;如果修法通過,大法官不能行使職權,導致事實上被剝奪其憲法上權限,憲法法庭無從行使審判權,無異拒絕正義,損害人民尋求憲法救濟的權利。
民進黨也指出,憲法法庭的釋憲判決效率明顯提高,包括釋字 748 號保障保障相同性別之婚姻自由、釋字807號保障女性勞工夜間工作免受差別待遇等,捍衛民眾最基本權益;一旦修法,大法官缺額無法補足,就會造成憲法法庭無法召開,破壞憲政體制。 針對憲法訴訟法修法爭議,時代力量與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台灣基進、社會民主黨等政黨發布聯合聲明,稱在野黨可以不同意總統提名的大法官人選,也可以檢討修正憲法法庭「參與評議」與「同意可決」門檻;但國眾兩黨一方面拒絕行使同意權,另一方面試圖以修法癱瘓憲法法庭,進行政治報復,完全背離民主精神。 歷經「2 院轄市、22 縣市」到現在的「6 直轄市、16 縣市」,攸關中央、地方財源分配的財劃法卡關 25 年,READr 今年曾採訪多位縣市財政首長,都認為現行的財源規劃已無法滿足地方改制情形。然而,由於各縣市都希望統籌款的分配能納入對自己最有利的指標,加上中央對於該釋出多少預算給地方未有定論,因此財政部遲未提出修正版本。 「財劃法」於 12 月 20 日接近午夜時正式三讀,中央恐大幅增加釋出 3700 多億給地方,中央和地方的預算分配比例將面臨巨大的改變。
回顧「財劃法」修法歷程,6 月 19 日,財政委員會臨時提案通過,建議財政部在 9 月 22 日前,也就是下個會期開議前提出版本。財政部在 8、9 月召開兩次公聽會,邀集地方政府與專家學者一起討論,但在權重配置、係數調整上仍有分歧,並以此提出報告給立法院。
本會期開始不久,財政委員會召委陳玉珍召開「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草案」公聽會,就在會議上強調「這個會期一定完成立法。」;11 月 6 日,國民黨團發動甲級動員,陳玉珍在國民黨立委包圍下進入逐條討論,並快速宣讀條文,最終宣布全數條文保留,送出委員會,三分鐘內宣布散會。
此次院會討論的版本,包括建議中央分配給地方的稅收比例從 25% 提高至 40%,最多釋出 6612 億的國民黨版、中央多撥補 2700 億給地方、成立「分配委員會」的民眾黨版等 7 個草案。國民黨表示,各縣市受限於稅收分配窘迫,既無法支付基本的人事開支,也無法規劃基礎建設,財劃法修正是要讓地方自治的精神能夠在臺灣實現。
財劃法議題,各黨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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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白無視財源早已下放地方的事實,只想要向中央搶錢,但只想拿錢卻不辦事是不行的。
民進黨 2016 年執政後採取加薪、減稅、增福利等政策,金額是馬政府的兩倍。
藍白版本分配的條文獨厚藍白執政縣市。
地方預算多拿了,還要繼續拿一般性補助款、自籌款還要中央多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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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調地方困境
新北市人均統籌分配稅款原地踏步,不僅是六都最低,更是全國最少
桃園作為近年六都成長第一的城市,過去九年繳稅逾兩兆,但中央統籌分配稅一直是六都最低
嘉義縣年度預算332億,自有財源僅38億元,無法支付基本的人事開支。民進黨籍的嘉義縣長翁章梁皆表態支持修法
台中市每年光是軌道建設就需要近2000億,卻無法獲得足夠的財政支援,吸收中火空污,基礎建設卻缺錢
宜蘭縣收入多來自農業,財源有限,急需中央支持以推動高鐵延伸、鐵路高架化
南投自有財源不足,依賴中央的統籌稅款補助,長期的建設與規劃經常因資金不足而受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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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政黨必須負最大責任,對於今天在一片混亂中,台灣民眾黨立院黨團的版本沒有一起出委員會,而是要等到下週五在院會一讀後再併案協商,我們也感到非常遺憾。
民進黨一邊喊「沒有討論、沒有民主」,一邊卻又不提版本也不願討論,整天只會打烏賊戰,對國家財政毫無規劃。如果自己提不出版本,就支持民眾黨版,別只想保送國民黨版本。
何時才有真正討論的一天?民進黨團提案,要推翻上週送出委員會的《財劃法》條文。輸了就翻桌,真的一切都要順民進黨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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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清德擔任台南市長時,曾痛批中央過度集中資源有礙地方自治,現在卻說現行法「符合財政穩定原則」
第 8 屆不分區立法委員選舉公報中,民進黨的第五項政見就是「檢討財政收支劃分制度」、「平衡區域發展」,如今極力杯葛
財劃法經歷多年討論,民進黨現在遲遲不推出自己的改革版本,是不是不會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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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發文抨擊總統賴清德,過去擔任臺南市長時,曾痛批中央過度集中資源有礙地方自治,現在卻說現行法規「符合財政穩定原則」;另發文質疑民進黨集錢又集權,要把錢掌握在中央,過去推動的前瞻計畫、疫苗、口罩、雞蛋等補貼弊案叢生,且「中央承諾政策牛肉,卻要地方政府自行負擔預算」的情況頻繁發生,如果讓稅收賦予各縣市自行運用,更符合各地民情。 對此民進黨回應,2016 年執政後採取加薪、減稅、增福利等政策,財源早已實質下放地方,在野黨只想要向中央拿錢,對於該承接的事權卻避而不談;此外,地方政府如果突然擁有比現在預算多五倍、十倍的錢,很可能規劃各種浪費預算的建設,「做花大錢放煙火的事情,蓋出各種華而不實的蚊子館!」 財政部則補充,近年中央對地方的財政支援,除統籌分配稅款外,還有一般性補助款、計畫型補助款,整體地方政府長期債務比率從 2014 年時 5.6% 的高峰,逐年下降至 2023 年的 3.7%,因此當前並無須立即改善的情況。如果只是要求中央大量釋出財源,未確認國家整體財政概況與地方實際需求,恐影響其他預算或補助。
民眾黨則認為,現行法規讓地方政府只能跟中央要錢,除了臺北市財政健全、自籌率近六成,其他各縣市都在五成以下;嘉義市等 13 縣市自籌款更不到 23%,無法做長期規劃與建設。把屬於地方的經費還給地方,一年減少 2700 億不會影響中央財政運作,民眾黨更主張成立「分配委員會」,廣納學者專家、地方與中央政府代表,讓分配更合理。
針對陳玉珍僅花三分鐘把「財劃法」送出委員會,時代力量曾發文抨擊,身為最大在野黨,國民黨在各縣市對於分配公式缺乏共識的情況下,直接沒收討論,淪為一場難看全武行。其同時也呼籲民進黨,應扛起推動財政公平的責任,而不是裝死不提行政院版草案,打臉過去在野時期的修法主張。 細看三大爭議法案的輿論攻防,可以發現民進黨常在社群如此批評在野黨:「目前立法院正處於預算審查的關鍵時期,但國民黨不專心審預算,反而推出各種阻礙台灣進步的修法提案,包含沒收罷免權的《選罷法》、綁架農民的《國土法》、排擠社會福利預算的《財劃法》,還有恐讓公共政策議題失焦的『公投綁大選』,都是在破壞民主體制,掏空台灣的未來。」 民進黨指控在野黨拖延總預算案進度,或許可以從審查過程中一窺原因。自 9 月 20 日第二會期開議至 11 月 8 日確定總預算案付委審查,近兩個月的期間,總預算案在程序委員會、院會被封殺超過 8 次,召委沈發惠一度脫口「史無前例」,稱總預算案從來沒有在程序委員會上連議程都排不進去。
為什麼要卡住總預算案?藍白的主要主張,是上個會期有很多決議、甚至三讀通過的法案,包括健保點值、禁伐補償、公糧收購價,政府卻沒有編列明年的預算,民眾黨也批評,行政部門沒有依法編列預算,是重大違法亂紀。
而民進黨認為,預算案編列是行政部門的職權,預算要「怎麼編」,立委應該尊重三權分立;且審查預算是立委的職責,立委如果有意見,應該在審查過程中要求行政單位說明並刪減,而不是直接挾持總預算不審。
總預算案審查議題,各黨認為...
行政部門沒有依法編列預算,侵蝕法治國原則、重大違法亂紀,例如:
上個會期有很多三讀通過的法案,政府擺爛不執行沒有編列預算(禁伐補償、公糧收購價)
NCC 組織法已經刪除七名委員可以過渡延任的條款,仍指派原 NCC 主委翁柏宗出任代理主委
審查預算是立委的職責,立委如果有意見,應該在審查過程中要求行政單位說明並刪減,但藍白跳過這個程序,直接退回
預算案編列是行政部門的職權,《憲法》規定立委只能要求減少,不能增加預算,立委應該尊重三權分立
《預算法》規定要大幅增加或減少預算的話,要先徵詢行政院意見,也要具體說明資金來源
黃國昌談財政紀律時,只針對「預算法91條」中的「應先徵詢行政院之意見」,卻忽略了「指明彌補資金之來源」的部分
各黨應該要各退一步,不要意氣之爭
執政黨應展現誠意,編足缺補的預算
在野黨也應放下政治演出的慾望,認真行使自己的職權,讓總預算付委好好審查
國民黨應該是要拒審不滿的預算就好,不是卡住所有的預算不審
憲法說不能立委不能要求增加預算,是針對行政院提出的預算案,行政院拿這條來質疑依法應該編列的預算(禁伐補償條例已經三讀通過)是誤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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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點值」已是是三黨共識決議,但民進黨沒有編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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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點值涉及到整個醫療服務量能和不可控制的因素,必須要透過整個實體的分級醫療,還有實質審查健保支出等配套機制,逐步達到服務點值的目標
政府不僅將「健保總額」成長到 531 億,公務預算「挹注健保」也支出 181 億,總共增加「健保總額」 712 億,早已超過藍白所說的 700 億缺口
健保制度是採總額制,並不是點值制,所以這還是必須要衛福部透過落實整個分級醫療的配套機制,逐步達到穩定醫療服務點值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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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伐補償」已經是三讀通過的法案,但民進黨沒有編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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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伐補償如果要一次編足,要 52 億,但明年原民會預算增加至 124 億(+11%),比其他部會比例都高,如果還要加 52 億,會排擠到其他業務,所以行政院考量後才先編 28 億
預算怎麼編列是行政權的範疇,權力分立原則要遵守。國民黨要求行政院再多編禁伐補償 26 億是違背預算法跟財政紀律法
禁伐補償從 105 年起,就是公務預算跟綜發基金搭配編列,國民黨政府執政時也是這樣
原住民綜發基金來源有包括中央政府撥款。基金的一般支出有編列原住民禁伐補償,收入來源就是行政院撥補,並沒有違法
民進黨如果覺得有問題,三讀後就應該提覆議,沒有提,就代表沒有窒礙難行,怎麼會在編預算的時候才出現問題?
「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修正案通過後,補償金要提高到 6 萬元,原民會沒有編列
這個甚至是伍麗華提的,陳瑩也說支持
105 年以前全部都是用公務預算,106 年才開始違法挪用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基金的使用是可收回的,像貸款一樣,但禁伐補償不行收回,本來就不該用;2018 年總預算協商時,也有決議說不要用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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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糧收購價調漲」已經是通過的決議,民進黨沒有編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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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喊就是 13 年,跨越 8 年的計畫,應該要分階段編列
潛艦本體預算和重型魚雷等武器應分開編列,有如先前購買 F-16V 戰機的軍售案一樣,這次卻綁在一起
編了 6700 多億的國防預算卻只重採購、輕維護,忽略了兵力大幅減少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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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把預算重點放在大內宣,而不是民生法案;例如媒體預算暴增到 15 億、文宣費用暴增 5.9 億元,增幅高達 65.4%
各部會大幅增加「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經費」近 15 億元,文宣費用總共增加了5億 9 千萬元,增加幅度高達 65.4%。
荒謬的是,警政署的「媒體宣傳費」明年將暴增 13 倍達 2.3 億元,但文字說明與竟 113 年完全相同
(資料來源:各黨 Facebook、立法院會議記錄,READr 整理)
詐騙日益猖獗,還要再多編73億打詐?比 2024 年的 13 億多出近 60 億
數發部已經砸了200億用於打詐基金,但詐騙案件不減反增
政府陸續花費27億成立打詐國家隊、打詐辦公室,卻效果不彰
民進黨推動非核家園,卻投入大量經費購買核生化車
為了錯誤的能源政策買單,編列 9000 億預算。另外,大漲電費還要補貼台電 1000 億
農業發展基金:農業部過去透過畜產會 ,大量進口雞蛋,卻出現弊案及公帑浪費損失,因此「產銷調節緊急處理計畫」預算應該被刪減;農業部針對未來可能發生的農產品緊急進口之作業流程,必須儘速訂定完整的 SOP 及查核機制
數發部「數位賦能推動銀髮世代社會連結計畫」,2 年編了將近 3 億,今年人事費高達 6800 萬,但建置出來的網站「樂齡好幫手」,許多頁面點擊人次竟然只有 2 位數,甚至還有項目點擊是 0 次。其他計畫猶如作文比賽天馬行空,審查專家也多有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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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也強調,如果不及時完成預算審議,明年許多重要項目將無法順利執行,希望國民黨不要再阻撓總預算案的審議進程。但國民黨反擊,退回總預算本來就是立委的職權,也非刪除所有預算,希望民進黨重新審議、給行政部門修改的機會。民眾黨也補充,先前已通過的預算能沿用,不會影響既定福利補助,政府運作與人民權益不受影響。
多次政黨協商破局後,11 月 8 日,行政院長卓榮泰邀請朝野黨團討論總預算案僵局解方,會中達成共識,包含禁伐補償每公頃 6 萬元明年透過追加預算方式處理、健保點值 0.95 目標明年 6 月底前達標,以及今年底前提出公糧收購價格方案,總預算案最終順利付委。民進黨對此回應,臺灣得以繼續前行,但在野黨多次阻擋總預算案是不爭的事實,民眾黨則表示:「顯然這些日久的延宕、朝野嚴重對立,其實並非必要。」
立法院三讀通過「選罷法」、「憲訴法」修正案的同時,藍白再度提案,並且在接近午夜通過「財劃法」修正案。而在場外,抗議的民眾持續集結,甚至一度發生出入口的圍欄被推倒,大批民眾想衝入立法院,與警方爆發推擠,支持者在推擠中不停大喊口號「停止開會」。
關於「選罷法」修正案通過的內容,內政部回應,修法規定,如果提議人及連署人的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記載資料不明或影印不清晰,導致不能辨認提議人及連署人姓名、出生年月日、戶籍地址或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者,這筆資料應予刪除。而對於利用他人個人資料,未經同意偽造、假冒提議或連署,也一併增訂處 5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處 100 萬元以下罰金規定。
內政部強調,罷免提議及連署應附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恐造成有心人士藉罷免名義非法蒐集民眾個資,如果資料保管不慎外流,都可能造成民眾隱私及財產侵害。在社會沒有共識下貿然修法將罷免連署條件加嚴,限制人民罷免權,未來罷免案提出可能極低,內政部深表遺憾。
至於「憲訴法」修正案的通過內容包括,評議時,至少需有 10 名大法官參與,而做成同意違憲宣告的大法官至少要有 9 人;若大法官人數未達《憲法》增修條文所定人數(15 人),總統應於 2 個月內補足提名。
現任的大法官只有 8 人,而大法官人事同意權案將在下週二(12 月 24 日)進行表決,大法官被提名人王碧芳曾直言,屆時大法官人數不足 10 人時,憲法法庭恐怕連受理案件都沒辦法,形同癱瘓。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在廣泛討論時發言表示,國民黨沒收人民的罷免權利還不過癮,還要繼續惡搞,民眾黨淪為幫兇,藍白的政治計謀一樣,鎖死憲法法庭開會人數,就是要癱瘓大法官解釋。
司法院表示,本次修法內容觸及憲法法庭程序自主運作,嚴重影響大法官職權行使,像是未來參與評議的大法官人數改為至少 10 人,遇有大法官因卸任、辭職、免職或死亡,而未及補足缺額時,恐將因人數不足,無法進行評議並作成裁判;即便大法官缺額全數補足,高門檻的評決人數要求,仍然容易降低審案效率,不利於人民基本權利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