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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地方分錢大鬥法:財劃法卡關 25 年 為什麼一直修不過?

中央、地方分錢大鬥法:財劃法卡關 25 年 為什麼一直修不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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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導重點摘要

  • 《財政收支劃分法》針對直轄市和縣市有著不一樣的稅收分配設計,且歷經「兩都」變「六都」,逾 25 年未曾調整,遭詬病是導致地方財政惡化的主因。
  • 賴清德 2017 年擔任行政院長時,曾宣示要啟動財劃法修正,然而隔年稱「因地方大選不利討論」,擇期處理,之後不了了之。今年總統大選結束後,由民進黨繼續執政,國民黨和民眾黨力推財劃法修法。
  •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上個會期達成臨時決議,要求財政部 9 月 22 日前須提出財劃法版本,民進黨幹事長吳思瑤批評是地方包圍中央搶錢,國民黨立委賴士葆則強調,如果下個會期政府仍未提案,將直接審查現有版本。
  • 地方政府財政局處指出,自從 6 月 5 日北上參與立法院初步審查會議後,財政部至今未與地方再有溝通,呼籲政府:近年稅收超收,應把握修法好時機。
  • 學者認為,政府過去未明確定義統籌分配稅款和一般補助款的任務,只期待統籌分配稅款兼具「鼓勵地方賺錢」和「填補城鄉財政差距」,反而兩個目的都達不到。他建議地方賺的錢就留在地方,針對財政較窘迫的縣市,再以一般補助款協助即可。
6 月 5 日,立法院大禮堂聚集了各縣市的財政局處代表,他們接力上臺,各自表述地方遭遇的財務困境,並不約而同直指問題的關鍵:25 年從未修過的《財政收支劃分法》。
「新竹市去年上繳國稅 2889 億,我們平均每個市民上繳 63 萬元,全國第一,但是配回的統籌分配稅款及一般性補助款合起來只有 100 億,全國最低。」新竹市政府秘書長張治祥表示。
「南科的產值已經超過竹科,結果它的產值計算是在竹科裡面,這非常不公平,因為衍生的包括水的問題、附近交通的問題,都要投入成本來做建設。」臺南市政府副秘書長殷世熙表示。
「宜蘭好山好水,卻因財政窘迫而沒有好的建設發展,每年分配到的統籌分配稅款,還不足以支應我們基準的財政短差,大概差了將近 30 億。」宜蘭縣政府秘書長吳志宏表示。
「歷經地方改制,直轄市從二都變成六都,但是中央統籌分配稅款的來源依舊是所得稅 10%、貨物稅 10%、營業稅 40%,現行的財源已經無法滿足地方發展的需要。」臺北市財政局長胡曉嵐表示。
臺灣 22 個縣市中,有些縣市可自主運用的財源充足;有些縣市創稅很高,能用的錢卻很少;有些縣市的稅收連政府的人事費都付不出來,高度仰賴中央補助。《財政收支劃分法》(下稱財劃法)針對直轄市和縣市有著不一樣的稅收分配設計,已逾 25 年未曾調整,被詬病是地方財政惡化的主因。

垂直、水平分配喬不攏 財劃法卡關 25年

從總統陳水扁、馬英九到蔡英文時代,過去行政院 5 次提出財劃法修正案,全數鎩羽而歸,就算期間經歷新北市、臺中市、臺南市和桃園市陸續升格,修法進度仍停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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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行政院帶頭提案,在這 25 年間,另有 110 個修正案是由個別立委或黨團提出,其中 2002 年時任臺北市長馬英九推動的修法版本,擴大統籌分配款規模 1500 億,並一度在立法院完成三讀,後來行政院長游錫堃覆議成功,財劃法又打回原形。
這部法為何這麼難修?主因在於各地方都希望統籌款的分配能納入對自家縣市最有利的指標,READr 從立法院公報爬梳國會的審查記錄,發現早年因中央釋出的統籌款較少,各縣市針鋒相對。
2007、2008 年的張俊雄版本,首次面臨臺北縣即將升格為直轄市,中央又只願意多給地方 300 億,其餘縣市就擔憂預算會被排擠,例如雲林縣等中南部縣市質疑政院版偏心直轄市及準直轄市,給予其更多經費。時任臺北縣長周錫瑋則批評政府,沒有提供給準直轄市和臺北、高雄一樣多的資源。
2010、2012 年的吳敦義版預計釋出 900 多億,地方因整體可分配的預算增加,比較沒有堅持利己指標應入法,但仍希望中央能盡量協助平衡中南部縣市的發展差異。部分立委也基於其選區的需求提出修正案,像是林岱樺和李應元都曾提案,如高雄市、雲林縣等引進高污染企業的縣市,中央政府應增加預算。不過最後仍因爲地方希望中央再下放更多經費、且雙方對業務分工沒有共識,修法止步委員會審查。
新竹縣財政處長彭惠珠表示,財政部雖然也主張提升財政自主性,但仍希望先解決水平分配問題,再來處理中央的垂直分配,可是各縣市都希望對自己有利的指標能被納入,在這種情況下,還是應先將餅做大,才有可能修法成功。
2017 年底,時任行政院長賴清德曾宣示將啟動財劃法修正,並列為立法院優先法案;不過到了隔年,賴清德改變說詞,稱因為縣市長選舉,政治面的問題不利討論,等年底地方選舉結束後再提出行政院版本,之後不了了之。今年總統大選結束後,由民進黨繼續執政,國民黨和民眾黨便力推財劃法修法,至今立法院共有 20 個草案等待審查,不過未見行政院版本。
在立法院的討論中,立委黃珊珊認為財劃法是中央分配財源給地方的根本大法,行政院必須提出原則性的指標,立委賴士葆於 6 月 19 日臨時提案,要求財政部下個會期開議前(9 月 22 日)送交草案,獲表決通過。賴士葆受訪時強調,「這次我們很客氣,他(財政部)如果再不拿出來,我們就要推了,不管怎麼樣,在野黨的席次多啊!」
有趣的是,縣市代表高喊盡速修法的隔天,行政院長卓榮泰為了「強化行政、立法之間的溝通」,宴請民進黨多名立委,財政部長莊翠雲也應邀入席。關於財劃法進度,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會後轉述,在野黨版本的財源跟分配方式歧異都很大,為避免粗糙修法,行政院和民進黨黨團有共識不推修正案。
在野黨對財政部下達提案通牒,吳思瑤受訪時回應,民進黨對財劃法的態度是「不設前提、不設時間表、不是政治操作」,但在野黨完全不符期望,「我希望他們不要把優先法案誤認為是優先馬上過,我們可以優先啟動討論,一起要求中央找出一個合理且可行的方式幫助地方,而不是為了政治目的,地方包圍中央要來搶錢,我覺得那是最壞的一個設想跟操作。」

22 縣市補助方式不同 財劃法致城鄉財政差距懸殊

財劃法是一部規定中央政府可以將哪些人民繳納的稅收分配給縣市政府的法律。稅收分成繳給中央的「國稅」,以及繳給地方的「地方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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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每年從國稅中的所得稅、營業稅、貨物稅籌集一筆錢,其中 94% 依不同的比例分配給直轄市、縣市和鄉鎮市;行政院主計總處另外會編列「一般補助款」,依各縣市的基本財政赤字,教育、社會福利與基本設施所需經費,予以補助。也就是說,地方政府每年可以自主使用的預算,是地方稅稅外收入、中央給予的統籌分配稅款和一般補助款的加總金額。
縣市批評現制不公平的原因之一,在於地方稅主要是與土地相關的財產稅,所以雙北等房地產市場較活絡的縣市,就會獲得較高的收入,南投縣、臺東縣敬陪末座;統籌分配稅則重新分配所得稅、營業稅等國稅,六都分到的經費遠高於 16 縣市,像新竹縣市的所得稅收入較高,配回的金額卻不成比例。
從「自籌財源比例」能看出縣市財政的健康程度。全臺 22 縣市中,有 14 個縣市近 5 年的自籌財源比例低於 4 成,超過 6 成仰賴中央提供的統籌分配稅款和一般補助款,甚至包含六都之一的臺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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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直轄市財政困境:無法留住賺的錢

和非直轄市相比,六都的自籌財源表現較好,統籌分配稅的獲配金額也較高。不過因為統籌款分配的金額多寡,主要取決於直轄市內的公司企業總營業額,桃園市、臺南市多次指出,現制導致工廠和污染留在自家縣市,公司營業登記和分配款卻留在臺北市,需要檢討。
臺北市可說是 6 個直轄市中的財政資優生,近 5 年自籌財源比例平均超過 6 成,影響統籌款分配金額的營利事業營業額也表現亮眼,但臺北市仍認為分配公式需要調整,前臺北市副市長、現任立委黃珊珊表示,目前分配欠缺財政激勵效果,「像臺北市努力發展內湖科技園區、南港軟體園區,招商的成績無法完全反映在統籌款上;有些縣市乾脆就不再想辦法開拓財源,只要兩手一攤、喊窮就好,中央一定會給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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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財政局長胡曉嵐於 6 月 5 日的審查會議也曾提到,現行制度未能將地方努力招商、就業的貢獻與獲得的統籌分配稅款建立明確的連結,建議 40% 營業稅納入統籌款的現制,改為 100%全回歸地方,其中 50% 納入統籌款,50% 按照各縣市的營利事業營業額分配。
相較臺北市的自籌財源穩定,臺南市財政情況顯得困窘,近 5 年自籌財源比例平均僅 37.8%,比新竹縣市、金門縣還差。財稅局代理局長邱寶彧坦言,臺南市是城鄉型都市,多數土地為農業用地,可以建設、開發的腹地受限,就算努力開源,創稅能力還是居六都後段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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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寶彧表示,先天條件不佳,加上獲配的統籌款又是六都最少,使得臺南市財政捉襟見肘。他解釋,直轄市統籌款的分配極看重轄內公司企業的產值,臺南市近年推動南部科學園區發展有成,去年南科產值甚至超越竹科,「但這麼多工廠設在這裡,總公司登記稅籍卻在其他縣市,營業額也反映在外縣市。」
南科營業額登錄在北部,不僅讓臺南市無法因南科的產值增加統籌款配額,邱寶彧指出,建設科學園區所需的週邊軟硬體設施,例如水電、交通等,都是沈重的預算負擔。他估算,今年如果納入南科的營業額計算,統籌分配稅款應可增加近 30 億。

16 縣市財政困境:高度仰賴中央補助

非直轄市部分,所有縣市的自籌財源比例都不到 5 成,也就是 100 元的經費中,超過一半必須由中央補助。不過,財政前段班新竹縣市、金門縣遭遇的困境和後段班臺東縣、嘉義縣等不同,前者創稅很高,可是大多都上繳國庫,配回的金額很低;後者則是稅收低迷,高度依賴中央補貼。
新竹市是 16 縣市裡財政表現最好的,過去 5 年自籌財源比例平均約 46.7%,去年國稅繳了近 2900 億,僅次臺北市,但統籌分配稅配回率是全國最低。READr 曾專訪前新竹市長林智堅,其提到 2021 年新竹市創稅全臺第六高,卻無益於增加財政規模,該年統籌分配款僅 47.6 億。
新竹縣的情形和新竹市相似,財政處長彭惠珠表示,去年國稅上繳 900 億,等於每個民眾平均貢獻超過 15 萬給國庫,統籌款配回不到 1 萬。她強調,新竹縣分的錢少,關鍵在於中央分配經費給直轄市時,其轄內公司企業產值是主要的影響因素,但縣市卻不是如此。

61.76% 的統籌款總額分配給每個直轄市的公式中,營利事業營業額占 50%。另一方面,24% 的統籌款總額分配給每個縣市的公式中,營利事業營業額只占 15%,基礎財政收支差額才是主要指標,佔比 85%。

彭惠珠補充,縣市獲配統籌款的主要指標是財政赤字情形,只要赤字愈大,就可以獲得愈多的統籌款,「這樣的分配方式讓努力減少財政赤字、創造財源的新竹縣,反而拿到最少的統籌款配額。我們很努力,卻成為一種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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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進一步說明,新竹縣創稅千億,結果自籌財源占年度預算僅 3 成,連人事費都不夠付,其餘 7 成都是靠中央補助,「新竹縣不是不會賺錢,而是賺的錢都被中央收走,再用分配的方式發回來,好像變成中央在補助我,為什麼不讓原本屬於地方的稅就留在地方,這樣才符合地方自治的精神。」
雖然統籌款分配金額低的縣市,中央會透過一般性補助款補回來,但彭惠珠強調,「一般性補助款的金額無法預估,也沒有自行努力的空間。」根本之道還是把屬於地方的稅留在各縣市,並藉此機會釐清中央與地方各自該負責的業務,才不會繼續發生「中央請客、地方買單」,或是地方因財政困窘,只好拜託中央支援。
與新竹縣面臨的困境正好相反,臺東縣地處偏遠,國稅和地方稅收入僅 40 餘億,相較之下,今年的統籌分配款加一般補助款約 134 億,是稅收的三倍。然而,財政高度仰賴中央的結果,就是臺東縣現有的補助僅能應付縣政基本支出和配合中央政策,沒有多餘的錢規劃其他縣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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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處副處長葉正鶴解釋,自籌財源、統籌分配款加上一般補助款的總額可支應縣府的基本支出,餘下的所剩無幾,多作為中央專案計畫的配合款;錢不夠用,地方就不會利用現有資源,思考該如何創造更多財源,他普遍碰到的鄉鎮公所負責人都變成伸手牌,「碰到縣長就跟縣長要,只要有官員來臺東,他就跟官員要,連修水溝也跟別人要錢,不會自己動腦筋。」
「我們常常在講,向別人伸手多了,就不會自己去想辦法;可是我們都教育小孩子,要手心向下,而不是手心向上跟別人要東西。我是覺得臺東窮歸窮,還是要有自己的志氣。」葉正鶴無奈表示。
他舉例,過去經歷 17 年環評爭議的「美麗灣渡假村」,2020 年由縣府以 6.29 億買回產權,並改稱「杉原灣」。最近完成委外經營招標,將作為文化教育多功能基地,租期 42 年,預計可為縣庫增加逾 6 億的收入。中央若願意下放更多財源,讓縣府有足夠的經費作有利開源的投資,便有助改善當前的亂象。
「中央請客、地方買單」的情況對臺東財政的影響也很大。葉正鶴舉例,最近立法院剛三讀通過,增加地方民代的助理費額度和村里長年終獎金,縣府估算將增加近 1 億的人事支出,幾乎是一年臺東稅收的十分之一。他認為,地方自治既然是憲法保障的制度,中央就不該再主導配置資源的方式。
臺南市財務管理科科長劉易虹也提到,中央為了貫徹政策推行,往往會希望地方也提出預算配合辦理,今年準公托托育補助從每個月 8500 元增加至 13000 元,中央就要求地方需編列配合款,「有時還會要求我們全額吸收,這就是中央請客、地方買單。」財稅局代理局長邱寶彧建議,在財劃法修法前,各縣市老人及幼兒福利政策,應統一訂定標準且全由中央負擔。

中央補助目的混淆 學者建議稅留地方

中央該拿出多少錢、又該怎麼分給地方,政大財政系教授陳國樑分析,重點在於明確定義中央給地方每一筆錢的目的。依照現制,中央給予地方的經費包括統籌分配稅款、一般補助款和計畫型補助款,財劃法之所以被批評不公平,就是因為政府希望統籌分配稅款能一次達到「獎勵地方財政努力」和「調整地方財政盈虛」兩個目標,結果雙雙落空。
他認為,既然統籌分配稅的財源是國稅稅收的重新分配,縣市上繳的稅款愈多,獲配的金額也應該愈多,如此才能獎勵地方,讓他們更努力賺錢;而針對稅收較少的縣市,中央再利用一般補助款來弭平財政的城鄉差距,進而達到公平的目標。
「所以統籌分配稅款本來就會造成富者益富、貧者益貧,因為這是來自地方的錢,你硬要去把它做平,那地方為什麼要去做努力呢?但中央可以透過一般補助款來強調公平性,讓比較窮的縣市拿多一點,比較有錢的縣市拿少一點,地方就不用擔心說,修法後自己拿到的錢可能會變少。」陳國樑作結。
至於中央請客、地方買單現象,陳國樑表示,上述縣市政府提出的例子,恰恰說明了中央如何長期干預地方自治,然而事權混淆的現況,還包括地方財力有限,持續要求中央負擔勞健保、老農津貼、教育經費等支出。藉由這次修法的討論,中央、地方正好可以各自列出所有的財源和業務,一次把所有的帳攤在檯面上談清楚。
黃珊珊也認同陳國樑的建議,統籌分配稅來自於地方,就該用之於地方;一般補助款是讓中央依照地方的基礎財政缺額,予以補足;計畫型補助款則是由地方自行提出專案補助款申請,中央再評估是否有其必要,「這三條線並行不悖,你不努力(提案)就沒有計畫(型補助款),財政情況很好的也沒有一般補助款,但是屬於你的錢,一毛都不會少。」
地方期待重新設計財源和事權的分配方式,吳思瑤認為,外界對中央集錢權於一身多有誤解,在蔡英文執政期間,地方整體收支賸餘由 2016 年的 41 億,成長至 2022 年的 463 億,各縣市財政已有明顯改善,「為什麼會增加這麼多?因為有很多地方該花的錢,中央都替你花了。這幾年前瞻計畫替地方蓋了多少停車場、運動場,解決了多少問題?這些都不該一起考慮嗎?」
吳思瑤強調,地方要求中央下放財源,也得兼顧事權分工,不能只要多拿錢,卻不處理哪些業務該同時移交。她再以「班班有冷氣」政策為例,時任行政院長蘇貞昌推動全國中小學班班有冷氣,由中央編列預算添購冷氣與電力設備,沒想到地方政府連電費都要求中央補助,「有多少業務該回歸地方?地制法是不是也該一起修?」

中央以調整分配辦法因應 學者:地方中央事權更混淆

臺灣面臨地方改制、且多個縣市出現產業結構的劇烈變化,但財劃法持續鐵板一塊,作為因應,中央政府只好修改相關法規,例如勞健保費全改由中央補助、老農津貼新增的經費由中央負擔等。然而陳國樑指出,修改其他法規反而導致中央與地方的事權更混淆。
此外,一般性補助款是由主計總處每年和地方政府開會討論公式指標、調整算式而來。雖然指標是採縣市共識決,但最終金額的算法由主計總處決定,由於公式複雜,各指標有不同的加權,直轄市和縣市能拿到的金額上下限比例又每年調整,新竹縣財政處長彭惠珠坦言,在補助進來之前,她也無法預估新竹縣能分到多少錢。
在陳國樑看來,一般性補助款目前的分配方式也是便宜行事,「分配辦法是行政命令,主計總處可以自行修改,這讓政府食髓知味,就算不修財劃法,還是有可以變通的方案,而且對政府更有利,可以繼續掌握主動的分配權。」他建議,一般性補助款的分配方式也應納入財劃法。
中央財政集權為何危險?陳國樑解釋,錢與權過度集中在中央,將導致地方政府不再審慎運用預算,「因為當地方花的 100 元,有 80 元是來自中央分配的,他何必精打細算呢?能怎麼浪費就怎麼浪費,反正中央還是會繼續發錢。」
一旦中央掌握地方財政的生殺大權,就會希望地方能配合其政策,而縣市政府為了能順利拿到預算,不管政策是否真為地方所需要,一定是全面配合。陳國樑將此心態比喻為「飛蛾撲火」效應:飛蛾受限於生理結構,遭遇如火焰等人造光源時,必須不斷修正飛行方向,最終飛進光源裡。如同飛蛾被火誤導,地方為了獲得預算,無條件接受中央的政策規劃,卻可能被其誤導,造成更多資源的浪費。
陳國樑強調,中央適度下放財源和事權,可以讓地方財政自主、對經費更加精打細算,也可以讓資源用在更應該用的地方上;而當中央不再需要主導地方如何用錢時,就能專心將預算用在弭平財政的城鄉差距、促進整體社會福利。中央和地方錢與權的角力,不會是零和賽局。

在野黨喊話 下個會期一定會通過財劃法

那麼,財劃法今年有可能修法成功嗎?
卓榮泰 7 月初接受質詢時強調:「現行版本足以給予地方幫助、現行版本就是我們的想法。」財政部則在 8 月 1 日邀集 22 縣市討論,財政部長莊翠雲表示,原本地方提出的指標多達 80 幾項,這次的會議順利縮減到 52 項,也確定「人口數、土地面積、營業額、農林漁牧人口和工業人口」五項納入共識。她補充,8、9 月會再找地方政府開會,重點還是在收斂水平指標,會把會議結果提交給立法院。
葉正鶴認為,近年中央稅收持續超收,正是財劃法修法的好時機,只要中央願意下放多一點預算,各縣市確定未來獲配金額只會增加、不會減少,對水平分配的指標就不會太錙銖必較,也會願意和中央重新釐清事權分工,例如由中央來定義何謂重大的事情,「可能是設計一定的金額以上歸中央管、或是影響層面擴及三分之一的縣市就由中央執行,這些都可以討論。」
吳思瑤對於修法仍持保留立場,她認為財劃法牽一髮而動全身,相應的地方制度法、行政區劃法也該一併檢討,「中央和地方的事權該如何釐清?臺灣還需要維持直轄市和非直轄市的差別嗎?還是統一行政區劃就好?這些問題都需要一起討論。」如果修法工程耗時太長,她建議行政團隊可考慮透過其他的行政措施或政策工具,先啟動建設計畫幫助財政弱勢的縣市,同樣也能達到均衡財政差距的目標。
賴士葆則滿懷信心,他強調財劃法修法和藍綠沒有太大關係,之前會卡關是因為中央願意釋出的金額太少,過去的版本從 500 多億到接近千億,22 縣市在水平分配多有廝殺,希望能取得最有利指標;不過今年可望增加的統籌款規模達 3000 至 5000 億,至少確定所有縣市都能拿得比之前多,先求有再求好,相信地方都能接受。
不論是否能修法成功,黃珊珊表示,最重要的是財政部得知道自己不能再閃躲,必須有所回應,不管是提出自己的版本,還是認同卓榮泰的立場、力挺現行的財劃法,或是直接提出中央的財政需求,「下放多少才不會影響政務、不會讓中央痛到不想改」,任何東西都歡迎提出來談。
「這個案子茲事體大,大家都要入局,財政部不要再當局外人。如果你們不表現意見,最後又不參與的話,那是你們的選擇,人民會做判斷的。」黃珊珊說。

中央、地方分錢大鬥法:財劃法卡關 25 年 為什麼一直修不過?

2007 年民進黨執政版財劃法修正案,各縣市的意見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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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臺北縣:我們人口最多,分到的錢卻是全國最少,自有財源還不夠付人事的薪水。臺北縣都要升格了,財政收支就應該要比照臺北市、高雄市,明年應該拿到的錢是 601 億,不是現在財政部試算的 305 億,我們只希望中央給臺北縣公平的對待。
  2. 苗栗縣:中央首長有機會應該多到地方服務,批評地方政府浪費、不開拓財源的人來到現場才會了解。像苗栗縣這樣的農業縣,想要增加財源談何容易,更何況地方再努力,成果統統被中央拿走,我建議縣市努力的部分就該回到縣市,才會增加經濟發展,中央每年照樣可以分到很多錢,財政不會有問題。
  3. 雲林縣:修法版本是「劫貧濟富」,把要分給經濟發展較弱勢縣市的 500 億一般性補助款挪給準備升格的臺北縣。財政部長應該學(時任)臺北市長馬英九來中南部 longstay,了解地方需求。
  4. 金門縣:菸酒稅對金馬地區應該維持特別待遇。




2008 年民進黨執政版財劃法修正案,各縣市的意見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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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基隆市:中央 87 年調降、91 年廢止商港建設費後,基隆市每年收入就短少 26 億,而中央也只有補助我們 6 億而已,一直到現在,中央積欠約 141 億元,應該還給我們。
  2. 臺北市:臺北縣升格讓我們分到的錢變少,嚴重影響市政,中央應該要把餅做大,不是刪減其他縣市的錢來應付縣市升格。臺北市的要求很卑微,只希望維持原有的收入就好。
  3. 臺北縣:臺北縣升格之後,為什麼中央可以違法不把該給的統籌分配款撥給我們?我們現在的人口是臺北市加上高雄市的總和,每年又是以 3-4 萬的速度在成長,結果分到的錢是全臺最少,政府根本無法運作,我們的心情非常絕望。
  4. 新竹縣:現在的情勢演變成好像北高、台北縣三個直轄和準直轄市,和其他 20 幾個縣市對壘,顯然財政部的餅還是做得不夠大。另外,農業縣再怎麼努力開源,成效還是有限,希望修法真的能照顧窮鄉僻攘的地區,讓我們均衡發展。
  5. 新竹市:我們是省轄市,希望公式能把省轄市加計權數列入。
  6. 臺中市:行政院版只增加 300 多億,這部法修了等於沒修。近年臺中市繳納的國稅約 4、500 億,統籌款只分到 20 幾億、補助款則是 10 幾億,要不是臺中市長努力招商、藉著辦理區段徵收、重劃的盈餘款來補市庫的不足,不敢想像臺中市的財政狀況會變成什麼樣子。
  7. 彰化縣:目前有的兩個修正案,一個是行政院的版本,多給地方的錢太少了,無法滿足各縣市需求;另一個是蔡正元委員的版本,雖然中央給的錢比較多,但偏重直轄市和準直轄市,對縣市不公平。
  8. 南投縣:南投縣特別窮,自有財源不夠付人事費,一年赤字 20 億,目前已有近 200 億的收支短差,能不能先在財劃法上增訂中央對特別貧瘠縣市的補助機制,讓我們可以維持基本生活,再來談其他的財務分配?
  9. 雲林縣:我們很擔心,中央把餅做大之後,會不會獨厚直轄市,反而排擠到中南部補助款的財源。我們希望財劃法一定要納入保障中南部縣市的條款,不能獨厚直轄市而輕縣市。另外就是,直轄市和縣市同級化的概念一定要落實。
  10. 嘉義縣:我們希望中央給地方政府的錢,規模應該超過一千億,才能有效解決直轄市和縣市的財政問題。另外就是修法必須考量縣市之間的貧富差距,不能有一等直轄市、二等縣市的不公平待遇。
  11. 嘉義市:中央請客、地方買單的問題已經造成縣市政府的財政負擔,希望中央立法涉及全國一致性事務的經費,像是教育、警政、社福救助類的都移由中央負擔。統籌款分配的方式應該要公式入法,不要再由中央另訂辦法,否則中間有很多的模糊空間。
  12. 臺南縣:以前直轄市和準直轄市不是一般性補助款的分配對象,修法之後,補助款的總額可能會減少,而且直轄市和準直轄市也會一起參與分配,這樣縣市能分到的錢又要少了一大塊。
  13. 臺南市:我們的資金調度有困難,是今年唯一一個發不出年終獎金的縣市。希望中央能下放更多預算給各縣市。今天開會一整天,每個縣市都有自己的期待,這樣修法不知道要修到何時,時間很緊迫了,希望大家屏除本位主義的思考,讓法趕快過關。
  14. 高雄縣:修正案明顯重直轄市而輕縣市,直轄市和準直轄市原本就比縣市還要有錢,這樣的結果會造成窮者愈窮。我們還擔心,縣市雖然增加統籌款,一般補助款會不會因此變少?
  15. 高雄市:我們雖然是直轄市,但財政狀況卻很差,大家都在說北高分到比較多錢,但我們真的也沒有分到比較多。而且作為直轄市,高雄市需要負擔比較多的勞健保費用,中央分給我們的經費,光是支付這些項目就不夠了。
  16. 屏東縣:政府有承諾各縣市,未來統籌款只增不減,希望補助款也比照辦理。
  17. 臺東縣:臺東縣地處偏遠,沒有高鐵也沒有高速公路,中央應該針對偏遠地區做特別考量,增加補助權數,不然臺東永遠落在他人之後,我們的人一直外移到其他縣市,但外移能做什麼?當工人而已,幫各縣市政府或大企業賺錢,養家糊口。
  18. 澎湖縣:中央應把餅做大,盡可能滿足地方需求。考量到澎湖有 90 個島嶼,所轄海域很大,希望也能把澎湖海域列入公式的指標,符合公平原則。
  19. 金門縣:菸酒稅對金馬地區應該維持特別待遇。



2010 年國民黨執政版財劃法修正案,各縣市的意見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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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臺北市:未來縣市將改制為 5 直轄市、17 縣市,希望中央釋出足夠的財源,並確保金額「只增不減」。
  2. 臺北縣:中央給地方政府多少錢,計算公式列出來了,可是業務怎麼移撥不知道。這就好像把錢給了我的右手,可是要我的左手負擔更多,我們就會倒貼錢!另外關於教育、福利、健保,這些屬於全國性必須一致去做的事項,請中央和地方訂出一定的預算比率,或是請中央政府全部概括承受。比方說現在有發老人福利、老人年金的縣市,到了選舉大家都增加金額,結果每個縣市首長做完任期後,都留下一屁股債務,但他不必負擔,只要任內做得漂亮就好,可是後面接任的縣市首長就完蛋了,因為沒有辦法過生活!
  3. 桃園縣:老實說我們並不滿意這次的修法版本,像是我們一直建議所得稅、營業稅應該各留一成在地方,但現在的財劃法實在讓各縣市財政問題愈來愈嚴重,我們願意尊重多數縣市贊成的修正版本,趕快推動法案過關。
  4. 新竹縣:很多縣市羨慕我們,認為很多高科技大廠都設在新竹縣,但實際上我們並沒有拿到什麼好處,因為高科技廠商的稅幾乎都是國稅。過去幾年我們上繳中央的稅近 300 億,但分配到的錢只有 23 億,結果我們連人事費都不足支應。希望中央能改變統籌款分配方式,如果工廠設在地方、稅金卻沒有回饋地方,對我們真的是一大損失。
  5. 新竹市:我們平均每人每年貢獻的國稅有 11 萬 8000 元,但是分配到的統籌分配款卻是平均每人 14797 元而已,這對新竹市民來講是一種極大的不公平。因為科學園區帶來的一些亟需解決的問題,我們的施政成本比各縣市還要高,像是關於污染、交通、教育、警消等的地方建設,這隻「金雞母」已經在日漸消瘦,可能會產生惡性循環,甚至導致產業出走。
  6. 南投縣:中央分配財源的方式,除了財政能力、財政努力、基準需求與基準收入差額、營業額、 人口數與土地面積等因素外,建議納入新的衡量指標,如地區平均所得水準,並予以加權。另外計畫型補助款應由各縣市政府配合分擔的經費,建議貧瘠縣重大建設由中央全額補助,地方不需負責配合款。
  7. 雲林縣:請中央正視臺灣西部經濟弱勢縣市的財政困境:統籌分配稅、一般補助款的分配模式,財政努力分配偏重於工商縣市,基本建設需求分配又側重人口、土地面積的大縣,將造成「工商縣市呷農業縣份」、「大縣呷小縣」的不公悲慘情境,經濟落後及人民所得偏低的窮小縣何去何從?中央不該放任地方形成「貧者恆貧, 富者愈富」。
  8. 嘉義縣:現在的分配公式都是讓人口多、面積大的縣市拿比較多錢,南部縣市希望增加「每戶家庭所得」的指標,這樣才能照顧到產業結構很差的縣市。此外,縣市財政努力的指標,也不該只有「營利事業營業額」,也就是轄內的企業公司愈多就分到愈多錢,像嘉義縣有一半的土地、人口都從事農業,難道我們不夠努力嗎?因此「農林漁牧產值」也應該算進去,不能因為農業縣沒有設立工廠,所以永遠都分不到錢,這就像把重量級和輕量級選手放在一起角力的話,我們永遠都是輸家。
  9. 嘉義市:嘉義市的面積只有 60 平方公里,沒有工業區,如果有人要在嘉義市投資 1 億元,我們就把它當作一個重大投資案了,但對其他縣市來講,只是一個小 case ,要我們如何去與擁有廣大工業區土地的縣市相比呢?統籌款的分配應該保障各地方政府的基本額度,可以比照公益彩券的盈餘分配,先提撥一定的比率出來分配,這樣才公平。
  10. 臺南縣:現在只有健保費和勞保費改由中央負擔,這對農民、失業者太不公平,我們主張老農津貼、農保、國民年金也改由中央全額負擔。此外,現在有很多工廠設在農業縣,發票卻開在臺北,農業縣提供了土地、道路交通,出現環境污染,卻沒有功勞,財政部應該要想辦法在修法上反映出來,否則這些地方太冤枉了。
  11. 臺南市:臺南市改制後雖然分配的錢會變多,但還需要扣除升格直轄市後需增加的勞健保、農保、老農津貼負擔,且升格後高中職等經費也會移轉由大臺南負擔,財源可能不增反減。希望中央把餅做大之餘,一併負擔勞健保、農保、老農津貼。
  12. 高雄市:高雄市須承擔中鋼、中油、台電發電廠等產生的大量二氧化碳污染,排放量居全國最高。另高雄港的功能雖為全國性,但我們須獨立承擔道路整修、貨櫃車停放等衍生費用,希望統籌分配稅款應列入考量。
  13. 屏東縣:基本建設的分配指標,應該納入「每戶可支配所得」、「社會福利需求」,來拉近縣市貧富差距;財政努力的分配指標,應該納入「農林漁牧產值」,促進地方財政均衡發展。
  14. 宜蘭縣:中央應把餅做大,且五都以外的各縣市大部分屬於農業縣或離島,資源貧瘠,所以以「財政努力」為指標,只會讓富者愈富、窮者愈窮;建議取消「財政努力」的分成,全數優先彌補地方基準財政收支的差額,以免弱勢縣市被邊緣化。
  15. 花蓮縣:建議行政院版的所得稅提撥比率維持 10%。希望立法院儘速通過修正案。
  16. 臺東縣:我們的自有財源不到 10 億,完全要依賴中央補助,但一般性補助款每年變動,有時候一道公文下來就少 5 億,這對我們是要命的!另外就是,中央的補助款常常要地方拿配合款出來,但臺東實在是窮到連配合款都拿不出來,這樣的結果會讓城鄉的差距越來越大,有錢的可以拿更多錢,窮的連一點點補助款都拿不到。
  17. 金門縣:金門縣很努力讓財政沒有赤字,但現在的財劃法用「財政收支短差」做為分配基準,卻是鼓勵大家要多花錢,多去借錢來投資,反正赤字了中央會撥錢給你,這是我們覺得有一點奇怪的地方。我們還希望中央在菸酒稅的部分,能夠給予地方多一點的自主財源,讓地方有更好的建設經費基礎。
  18. 連江縣:馬祖地理環境特殊,島嶼分散,先天經濟條例劣勢,交通不便,造成人口嚴重外移,招商不易,直接影響縣自有稅收,就算中央給予一般性補助款及中央統籌分配稅款,還是無法滿足基本需求。希望考量離島海域面積,未舉債的努力等因素,統籌稅款分配增訂「縣基本分配數」,維持縣政正常運作。



2012 年國民黨執政版財劃法修正案,各縣市的意見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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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基隆市:中央廢止商港建設費後,基隆市每年收入就短少 26 億,而中央也只有補助我們 6 億而已,一直到現在,希望能調整補助款的計算方式。
  2. 臺北市:中央承諾地方財源只增不減,希望不要玩數字遊戲,像是勞健保既然已經修法由中央負擔,就不要再從地方的統籌分配款中扣回去。
  3. 新北市:財劃法趕快完成修法,愈快愈好,畢竟十鳥在林不如一鳥在手,如果大家的意見愈多,就離我們的期待愈遠。
  4. 新竹縣:我們的生育率在臺灣是少數的正成長,但有這麼多的孩子,卻沒有足夠多的學校可以讀,新竹縣的現款也不足以新建這麼多學校,希望興建學校的經費,也能納入中央統籌分配稅款的指標。
  5. 苗栗縣:資源都被五都拿去了,其他 17 個縣市只拿到 90 幾億,然而五還是不滿意,他們為了爭取升格已經增加了很多人事費,愈大的編制就有愈多的基本財政需求,因此大家都想成為直轄市,人事費就能以百億來成長。從體制來講,這絕對不是我們該思考的方向。
  6. 臺中市:現在三都已經改為五都,甚至還要加上桃園準直轄市,但是(統籌款)規模卻完全沒有增加,光是就已升格的臺南、臺中二直轄市而言,我們的財源卻完全沒有增加。希望大家考量到臺中是剛升格的直轄市,建議將所得稅 6% 提高至 10%,可增加 280 多億,擴大地方政府的財政收入。
  7. 南投縣:希望修法趕快過關,並把所得稅 6%提高至 10%。
  8. 雲林縣:統籌款的餅一定要做大,不然修法意義根本不存在。農業縣在經濟上屬於弱勢,希望修法能顧及我們的訴求,把可支配所得、農林漁牧產值列入分配指標。
  9. 嘉義縣:農業縣在經濟上屬於弱勢,希望修法能顧及我們的訴求,把可支配所得、農林漁牧產值列入分配指標。
  10. 嘉義市:統籌分配稅款加一般性及專案補助款總額不能低於修法前的金額。此外,五都可以升格,就表示中央認同其有優越的條件,又給予較高的舉債空間,希望能帶動區域發展,況且,直轄市就是各部會計畫型補助款的大戶,已造成資源分配不公情況,建議直轄市不納入一般性補助款分配範圍。
  11. 臺南市:希望財劃法修法能趕快過關,另外國民年金、老農津貼和農保是全國一致的事務,希望能全由中央負擔。
  12. 高雄市:國民年金、老人年金及農民保險主要是南部農業縣市負擔較重,建議比照勞健保,改為中央負擔;另外就是維持所得稅 10% 挹注到統籌分配款的原制,各縣市至少才能吃得飽。
  13. 屏東縣:農業縣在經濟上屬於弱勢,希望修法能顧及我們的訴求,把可支配所得、農林漁牧產值列入分配指標。
  14. 花蓮縣:我們希望修法趕快過關,因為各縣市現今不是巧婦難為而已,而是真的無米之炊,我們確實沒有足夠的經費來推動各項施政,不僅僅地方財政破產,中央制定的政策,地方也沒有辦法買單。
  15. 金門縣:我們看到臺灣經濟起飛,只有金門與馬祖還停留在起步的階段。金門縣政府對金酒公司投入了相當多的心力,但 2002 年實施菸酒稅之後,金門的收支就少了非常多,期待相關財源能適度回饋給地方政府。





2024 年財劃法修法版本,各縣市的意見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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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基隆市:擴大統籌分配稅款規模是最優先的修法方向,經過審視,我們支持國民黨的版本
  2. 臺北市:歷經地方改制,直轄市從二都變成六都,地方的事權增加,但是中央統籌分配稅款的來源依舊是所得稅 10%、貨物稅 10%、營業稅 40%,現行的財源已經無法滿足地方發展的需要。中央應該把餅做大,擴大釋出給地方的財源,減輕地方財政的壓力。
  3. 新北市:財劃法 88 年修法前,中央與地方總收入比重為 60% 比 40%;修法後,113 年來看是 75%比25%。也就是說在精省後,中央從地方多拿走了全國總收入的 15%,造成中央與地方收入垂直失衡比精省前更嚴重。我們希望 22 縣市都能有共識,大家先求有再求好,把中央多拿走的 15%還給地方,讓地方有足夠財源做建設,真正解決地方的財政問題。
  4. 桃園市:長久以來,各縣市都各有其有利的指標,例如桃園市的重要指標就是工業產值,還有我們的財政努力,但是分配的指標要各縣市有共識幾乎是不可求的,我們已經不再期待。支持國民黨版本,先讓中央把餅做大給地方,之後再來談各縣市的分配方式。
  5. 新竹縣:希望財劃法修正能夠納入學齡人口、財政努力。新竹縣的統籌分配稅款與各縣市相較幾乎倒數第一、第二,都是靠著一般性補助款去補充,所以我們希望在修財劃法的同時,也把一般性補助款納入考量。
  6. 新竹市:現行制度沒有充分考慮到稅收的貢獻,新竹市 112 年度上繳國稅 2889 億,平均每個市民上繳 63 萬,全國第一,但是配回的統籌分配稅款及一般性補助款合起來只有 100 億,全國最低。希望把地方政府稅收的貢獻度納入重要的考慮。
  7. 苗栗縣:希望擴大中央統籌分配稅款的規模,且統籌款和一般性補助款的加總不低於修法前的金額。
  8. 臺中市:中央擴大釋出財源,將中央統籌分配稅款這塊餅做大,並維持既有的分配方式,來讓各個地方政府的獲配額都大幅提高,才能有效解決地方財政困境並加速建設。
  9. 彰化縣:希望能擴大中央統籌分配的規模,且統籌款和一般性補助款的加總不低於修法前的金額。此外,因為彰化縣極力配合中央的綠能政策,綠能的設置對於民眾跟漁民的生活影響甚大,但是綠能在彰化縣的回饋很有限,建請能夠修訂綠能專法,將這些相關綠能產業的回饋回饋給地方。
  10. 南投縣:拜託中央能夠重視南投在關內謀生不易的困境,建議擴大統籌分配稅款的來源、建議直轄市與縣市統一分配公式、針對財政收支差短的基本建設需求指標,土地面積從 35%提高到 50%、財政努力的權重建議增加農林漁牧的產值。
  11. 雲林縣:我們雲林常常說我們是臺灣人的媽媽,因為從早餐到宵夜幾乎都在吃雲林,雲林身為一個農業大縣,在國土計畫法之後,我們有將近三分之二要變成農地,擔負全國糧倉的重責大任。所以我們的主張就是農林漁牧的貢獻值應該納入指標。
  12. 嘉義縣:我們是弱勢縣市需要幫忙,因為老人人口最多,長照經費也逐年成長,已經超乎可以負擔的部分。另外農業縣市需要特別照顧,因為國土計畫法的實施對農業縣市是一個很大的損傷,議會針對國土計畫的部分一直在抗議,希望這部分有特別的考量。
  13. 嘉義市:統籌款分配的時候,應該要提供部分給各縣市政府平均分配,因為每個縣市政府要做的事情幾乎都一樣,只是多跟少的差別。另外就是省轄市人口少、土地小,我們會建議予以加權。
  14. 臺南市:臺南市南科的產值已經大過竹科,結果它的產值計算是在竹科裡面,這非常不公平,因為衍生的包括水的問題、附近交通的問題,都要投入相當的成本來做相關的建設,因此我們希望將來統籌分配款的劃分必須考慮到公平性。
  15. 高雄市:22 個縣市各有考量,各項指標都代表著各縣市政府非常重要的指標,我們認為集思廣益、大家討論絕對是好事,但我們要提出的,就是要重視每項指標,才能讓 22 縣市每個都共好。
  16. 宜蘭縣:我們贊成趕快修正財政收支劃分法,已經談了 25 年了,我們也支持立法院共識最高的版本,如果有一些保底的設計,比如說一般性補助跟統籌分配稅款不少於修正施行前一年的預算編列數,這個通過後可以馬上來實施。
  17. 花蓮縣:我們在後段班的縣市其實等待太久了,我們也只有一個原則,就是財政部一再保證只會多不會少,我在這邊表明立場,支持國民黨的財劃法版本。
  18. 臺東縣:希望統籌款擴大財政規模後,一般性補助不能再降低,不然我們修了老半天也是一樣,朝三暮四或朝四暮三的一個概念。
  19. 澎湖縣:各縣市有不同需求和環境,如果我在這邊喊澎湖縣好可憐,我們是一個島縣,我們有 90 個島嶼,我們有 19 個有人島,我們有那麼多港口、那麼多船,我想這些議題就沒辦法聚焦,所以在這裡澎湖縣要聚焦的是我們支持擴大統籌分配款的規模,我們支持一般性補助款以及統籌分配款都能增加的版本。
  20. 金門縣:我們有很多不合理的負擔,例如臺灣省道是由中央負責,但金門蓋一個 100 億的大橋,縣府卻要負擔 50%的費用,很不公平!還有自來水、商港、農林漁牧試驗所,在本島都是中央的權責,在金門卻是縣府在承擔,這些負擔造成金門財政每況愈下,現在我們有許多的機關、學校都被評估為危樓,卻沒有經費可以改建。如果要衡平區域發展,金門每年最少需要增加 90 億元稅款。
  21. 連江縣:我們自主財力不足,自籌款不到 8%,希望統籌分配款至少能加到 5 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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