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底,出現 10 案公投與大選一起舉行,被稱為「公投元年」。隔年立法院修法,讓公投與大選脫鉤,今年年底將是修法後首次公民投票。「重啟核四」、「珍愛藻礁」、「反萊豬」、「公投綁大選」四案將於 12 月 18 日登場。
公投成案與否,目前須先通過中選會的提案審核,才能進入連署階段。2016 年《公投法》修法,公投審查不再由行政院主導,中選會從此成為公投的主管機關。截至 2020 年 9 月,中選會過去共接到 58 則提案,其中只有 14 案成案,另 16 案逾期、被視為放棄連署,其餘 28 個提案都被駁回。
READr 統計中選會的公投案公告,發現提案遭駁回最大宗的原因是「提案主文不夠明確」,被中選會判定「未能理解其真意」。如 2018 年由劉曜華所提出的「禁止懸掛五星旗」一案,就被認定規範對象不明確,例如是只有政府機關不可展示或懸掛五星旗?還是「連私人場域都不行?被判定違反《公投法》。
在駁回該案的函文中,中選會還提到,理由書提到應明訂違反禁令的罰則,但對於國際賽事、藝術展場等不同場域需「公開展示、懸掛五星旗」的情形,是否也同樣會被裁罰?主文都寫得不夠清楚,且未能在期限內修正完成,因此遭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