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免前夕盤點被強推或封殺的法案,可能有翻盤餘地?18 個本屆立院通過的爭議法案通關過程

罷免前夕盤點被強推或封殺的法案,可能有翻盤餘地?18 個本屆立院通過的爭議法案通關過程

閱讀時間 10 分鐘

報導重點摘要

  • 第 11 屆國會運作至今,行政、立法關係緊張,目前政府機關與民進黨團已針對六項法案和預算案聲請釋憲,民進黨立院黨團表示,若大罷免結果帶領新民意進駐國會,將優先檢驗其認定違憲的案件。
  • READr 也盤點了本屆所有在野黨有參與提案的議案,審查過程出現爭議的三讀法案共 18 個,主因是三黨在委員會、黨團協商的討論無共識,最後由在野黨靠人數優勢表決通過。
  • 在野黨同樣利用人數優勢,頻頻在程序委員會封殺民進黨立委的提案,本屆最高紀錄是「立委赴中需報備」相關法案,5月底前已遭擋案 360 次。
  • 面對罷免案帶來的新局,民進黨立委吳思瑤認為,大罷免將帶入新民意,有助重建以規則為基礎的國會運作,推動朝野新合作。而國民黨國會助理則坦言,朝野對立根源在於執政黨缺乏溝通意願,許多爭議法案若早期充分協商,本可避免對立升高。
  • 朝野對立導致立法院議事規則頻遭濫用,包含逕付二讀、再修正動議等手段。民團批評,立法院長韓國瑜未堅守中立,加劇國會對立。大罷免後朝野協商是否能改善、國會是否能擺脫惡性循環,仍待觀察。
中選會日前公告,立委罷免案共 26 件成案,分別將在 7 月 26 日、8 月 23 日投票。各方陣營展開最後衝刺,例如集結 31 個罷團的「護國大遶境」行動,近日以徒步的方式走入各縣市遊行;國民黨則啟動反罷免「週週有造勢」活動,成立助講團到各地宣講並舉辦區域大型造勢,以一席都不能掉為目標。
2024 年總統與立委選舉過後,國會呈現三黨不過半的新局面,上任一年半以來,國民黨和民眾黨立院黨團展開密切合作,在法案表決上取得人數優勢,陸續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等具高度爭議的修正案,並大幅刪減中央政府預算;行政院則針對 7 案提了覆議,不過全數遭立法院否決。
而目前將進入三階投票的立委罷免案,全數皆為國民黨籍,投票結果可能改變國會席次,更有機會鬆動目前三黨不過半的情勢,法案的審議結果會不會翻盤?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回應,針對已三讀的爭議法案,過去黨團認為違憲的法案將會是首先檢驗的議案;但她強調,即使大罷免後民進黨有機會成為國會多數,也不會「想改什麼就改什麼」,必須透過民主討論的過程,讓新民意依照重新建構的國會運作規則,在和解跟合作的前提之下,逐項進行盤點。
我們盤點了本屆立委的所有提案,嘗試找出審查過程中出現嚴重歧異的案例,發現在野黨有提出修法建議且三讀通過的 86 個法案中,其中 68 個提案在委員會審查或黨團協商時都順利取得共識,並在院會和平完成二讀、三讀;但有 18 個在審查過程出現爭議。
這 18 個法案的爭議主因是三黨立委在委員會、黨團協商的討論無法凝聚共識,最後由在野黨以人數優勢,在院會表決闖關成功。包含國會改革相關法案、《財政收支劃分法》、《憲法訴訟法》部分條文等 12 項修正法案都屬於此類。
值得關注的是,《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財劃法」和「憲訴法」部分條文的審議過程中,都曾經發生在野黨於院會階段提出全新內容的再修正動議,並在未經逐條審查的情況下表決過關的情況(看再修正動議如何包牌闖關」)。
以「憲訴法」第 4 條為例,最終通過的版本是民眾黨黨團所提出的再修正動議,其要求大法官因任期屆滿、辭職、免職或死亡,人數未達 15 人時,總統應於 2 個月內補足提名,然而當天的院會卻未針對新增的條文進行討論。
除了因持續的意見分歧,最後只能以表決定輸贏、爆出爭議的三讀法案;還有在野黨為了加快通過速度,將提案直接逕付二讀、跳過委員會審查階段的《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法院組織法》、《軍人待遇條例》部分條文等 6 項修正案。
最近通過的《法院組織法》修正條文,發起者是民眾黨黨團,其於 4 月 18 日首次排入院會,5 月 9 日院會決議自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之後經過兩次黨團協商皆無共識,最終於 6 月 27 日完成三讀。不僅司法院稱恐侵害訴訟參與人權益,中華民國法官協會也發聲明批評,法庭錄音、錄影公開播送的立法粗糙,未來參與法庭活動的所有人,都可能是法庭影音被不當利用的潛在被害人。
對此,民眾黨官方粉絲頁在臉書上回應:「包括北律公會、民間司改會、法官與檢改團體紛紛跳出來反對,質疑法庭可能因此變成『流量秀場』。當年高喊改革的人,如今卻成為擋在改革路上的力量,究竟是擔心司法公正,還是擔心被看見的真相?真正該令人擔憂的不是法庭公開透明,而是眾多媒體名嘴與特定立場的輿論側翼。」

行政立法硬碰硬 覆議、釋憲成例行攻防

在野黨在國會以人數優勢取得議案主導權,行政院也有反制。行政院長卓榮泰去年至今以「修法結果窒礙難行」為由,針對 6 項完成修法的法案、以及「114 年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陸續提出覆議,將原案退回立法院,請求再次審議,但全數遭立法院否決。
覆議失敗後,民進黨團跟政府機關隨後針對「國會改革相關法案」、「財劃法」、「憲訴法」、「選罷法」及總預算案聲請釋憲,其中「國會改革法案」已在去年 10 月宣判,憲法法庭認為,總統赴國會國情報告、調查權和聽證會的罰則等關鍵條文違憲,立即失效;其餘法案則因大法官人數不足無法開會,進度停滯。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政策部主任陳利益統計,民國 37 年至今,歷屆的行政院總共提出 20 次覆議,賴清德政府就佔了 7 次,可見行政和立法之間的衝突之深。他觀察過去一年半的兩院互動,立法院不願與行政團隊溝通是主要原因,但行政院在部分民生、財政法案上未提出自己的版本,也需承擔部分責任。
「作為助理,我也不喜歡黨團一直用表決來處理爭議性很大的案子,但黨團決定要這樣子做,其他委員也沒有說不的權利。」回顧過去一年半的國會紛爭,從第九屆就進入國會、國民黨籍立委法案助理志賢(化名)坦言,強硬用人數優勢碾壓爭議法案,就是不斷重演「法案三讀 → 行政院提覆議 → 執政黨聲請釋憲」的狀態,但作為個別立委,也只能配合黨團的決策。
志賢表示,有別於具高度政治性、常在院會以「人多就贏」決勝負的黨團提案,個別立委關注的法案較能在委員會階段充分討論,委員也願意聆聽行政部門的意見。例如日前引起全臺公憤的「剴剴案」,國會為此討論「兒虐致死」最重處死刑的修法可行性,法務部就曾提出疑慮,最後委員會決議,讓法務部在一個月內提出法制意見,提供立委在黨團協商時參考。
「立法院的生態就是這樣子,院會是院會、委員會是委員會,黨內的資深立委通常不會把院會的攻防帶進委員會,因為委員會就是一個比較專業做審查的環境;但院會就不一樣了,這裡就是一個表決的地方,就是政治攻防很強的地方,基本上看黨團要怎麼處理,我們就是配合。」志賢進一步說明。

朝野互不退讓 特別條例、選罷法淪政治工具

除了已完成三讀的法案,在野黨有提案、且通過委員會審查,現在正處於協商冷凍期或結束冷凍期的提案共 15 個,其中有 4 案朝野意見極度分歧,像是國民黨立委許宇甄推動的「選罷法」修正案,主張立委罷免票數須高於當選票數,去年二度在委員會排審無共識,第三次審查時,國民黨團封鎖會議室,召委徐欣瑩 3 分鐘內即宣告審查完竣,藍綠立委爆發數波推擠衝突。
隨著大罷免案走向第三階段,這項修正案似乎找不到推動進度的適合時間點,根據華視新聞報導,國民黨立委賴士葆就曾回應:「我個人覺得推那個再加一(編注:即選罷法修正案)沒有意義了,已經用不到了嘛。」志賢也提到,這種把議案送入院會、沒有很積極處理的法案,其實是各黨團慣用的議事手段,雖然高度爭議,但已不具急迫性,可作為未來討論議程時的談判籌碼。
結束協商冷凍期不久,《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條例》在 7 月 11 日三讀,這項由行政院今年 4 月提出的草案,聲稱因應美國對等關稅的政策衝擊,原本預計編列 4100 億特別預算作為強化國防、撥補臺電千億等用途,最後通過國民黨版本,明定每人普發現金 1 萬,且刪除臺電補助。
特別條例審查的時間點與罷免運動重疊,在野黨的回應與所提版本往往遭外界認定與罷免相關,「像普發現金是為了買票、反對行政院版是為了反對罷免。」志賢表示,國民黨對許多法案的態度始終一致,未因罷免案出現而改變,例如王鴻薇、賴士葆今年 2 月提《預算法》修法,未來超徵稅收、比率達一定程度就要普發現金,也是在罷免案獲得普遍關注前,就在推動的「還稅於民」方案。
公督盟執行長張宏林則認為,在野黨立委在刪減、凍結中央政府預算時,聲稱是「貫徹民意代表監督政府的職責,把關預算有其必要性」,但在各立委罷免連署二階陸續達標之後,紛紛火速通過解凍案,可見受到罷免案影響。他判斷在投票日前,在野黨的議事攻防應該會趨於保守,避免去刺激罷免方更大的厭惡值。
立法院內的爭議事件,還包括民進黨立委的提案頻頻在程序委員會遭退回或暫緩列案。立委沈伯洋去年因應多位國民黨立委會見中國官員,政府與公民社會卻無從監督一事,提案修改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將立委、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增列至「須經審核才能赴中的人員」,加上其他 11 位同黨立委所提版本,直到今年 5 月底,在程序委員會被在野黨提議暫緩列案 360 次,無法進入委員會審查。
對此,吳思瑤表示,新民意在罷免投票所展現的意志,應該會讓藍白兩黨在權力的行使上有所節制,既然國安是最高原則,「對於國安有正向意義的議案就不要再被擋,對國安有疑慮的,請國民黨該撤就撤了吧!」她還提到,過去認為應該撤回的議案,例如中配六變四離島建設條例臺海內海化,未來不用擔心會被在野黨逕行處理。

議事規則遭濫用 立法院長中立失守

逕付二讀、修正動議真的是不好的手段嗎?張宏林解釋,這些規則立意良善,像是逕付二讀原本是針對一些朝野高度共識的法案,可以更迅速完成三讀而設計;修正動議則是讓立委在院會進行充分討論後,針對提案有缺漏處進行調整的機制。
張宏林提到,如今這些手段卻被在野黨濫用,甚至以再修正動議的形式直接表決一個全新的法案,這都是過去未曾發生過的事,「一直以來,立法院都存在錯用議事規則的情形,藍綠兩黨都是,但本屆國會真的比較嚴重,其中的關鍵就是立法院長韓國瑜。」
理應超脫政黨立場,為不同意見的雙方建立起一個溝通平臺的立法院長,張宏林認為韓國瑜多次背離議事中立,例如去年年底審議「選罷法」、「憲訴法」和「財劃法」時,韓國瑜在院會裁示「停止討論」,讓登記發言的立委無法上臺表述意見,接著又採用舉手表決,讓人民難以政治究責,在在加劇了立法院的抗爭。
陳利益也提到,國會三黨不過半,外界原先預期可以促成更多的討論空間,但過去一年半只看到民眾黨急速靠攏國民黨,二極分化的問題反而更加嚴重,黨團協商也幾乎失去溝通的功能。例如民眾黨主席黃國昌主導的《法院組織法》修正案,在協商階段都不願調整直播的例外條件;直到院會階段,民眾黨所提的再修正動議才加上較多的限制,但此版本又是在最後一刻才出現,加深朝野的不信任感。
吳思瑤補充,民進黨完全執政時,雖然是國會多數,也會充分尊重少數發言的機會,而且立法院長不會沒有協商就表決,「當然最後還是會用表決來決定,但是該有的討論、協商該有的讓少數黨發言的過程都有做到,跟現在沒收討論、直接表決完全不一樣。」
即便是在議事程序上曾動用逕付二讀的手段推動諸如「公投法」修法,她解釋,後續的黨團協商也是討論超過 5、6 個小時,不同於韓國瑜流於形式地主持會議。
不過,在立法院待了 5 年多的志賢感受到的是,過去一年半執政黨在溝通上的努力並不夠,在野黨有時提出法案或預算案,其實是希望執政黨能透過協商來換取其真正要爭取的東西;這一屆很多法案本質上不是那麼有爭議,但是很快就被拿去政治操作,導致審查困難,主管機關也缺乏溝通動力。

後大罷免時代 國會能擺脫議事亂象嗎?

至於大罷免之後,臺灣的政治環境會出現什麼樣的變化,志賢認為變數太大,一切還很難斷言,「大罷免成功了,搞不好也不需要繼續釋憲,民進黨重提一次修正案,就直接過了;大罷免失敗了,在野黨就變得很有底氣,會不會以絕對的民意要求行政院接受立法院的提案?或是行政院還是繼續用高強度的抵抗方式?還有很多有趣的變化。」
吳思瑤表示,她個人的期待並不是讓民進黨重回國會多數,而是重新建構一個依規則為基礎的國會,務必要讓朝野是一個新的運作方式、新的和解、新的合作開始,「我們不會讓沒有討論、直接表決的這種(行為)重蹈覆轍,不會再讓政治的意識形態來決定法案的好壞。當新民意有了共識之後,再進一步討論哪些議案確實有違憲或傷害人民權利,需要重新檢視。」
贊助 READr 一起媒體實驗改革
相關報導
最新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