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衛福部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審議小組召集人,這個會議是獨立機構,成員也不只是政府官員,各自會提出不同想法,最後採取共識決,或是投票表決,「我自己覺得很透明公開,或許是會議紀錄公佈的太慢。」
我不認為重症高風險對象的接種順序和致死率有關,與國外疫情爆發的初期相比,臺灣致死率並沒有比較高。
依照指揮中心說法,公費疫苗接種順序是在衛福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的專家會議上決定,主要考量為:
2. 確保感染後易產生嚴重併發症或導致死亡的對象儘速獲得免疫保護力
3. 同時確保社會及國家設施正常運作,降低疫情造成衝擊
臺灣現在流行的變種不是 Delta 病毒,所以邊境要守好;萬一 Delta 病毒進入社區,有打(疫苗)還是比沒打好。
英國公共衛生署分析 AZ 與輝瑞疫苗對 Delta 病毒防止住院的保護力,施打兩劑的話,兩款疫苗的保護力都超過 9 成。疫苗最重要的效益是避免感染、出現症狀、重症住院、死亡以及避免傳播,在已有社區傳播的情況下,重點應放在避免重症跟死亡。冠狀病毒的變異比流感病毒慢,如果全球多數人都打了疫苗,也就減低病毒變異的機會,現在能打得到的疫苗,就是好的疫苗。
目前輝瑞和 AZ 疫苗對 Delta 病毒預防住院的保護力已經高達 9 成,應該不需要打第三劑了,或是提供抗體較弱的民眾接種即可,不一定要全民都打,但還需要更多的實證結果。
以色列近日雖然疫情再起,但重症率很低,所以該國政府還在考慮要不要追打第三劑,這也證明不管是對哪一種變種病毒,疫苗還是有一定的保護力。
流感病毒的特色是會「抗原漂變(Antigenic drift)」,這是指病毒內的一種基因變化,病毒表面蛋白基因持續產生突變,這也是民眾每年需要接種新流感疫苗的主因。
目前觀察 COVID-19 的變種病毒,Delta 病毒和 Alpha 病毒是比較像的,並沒有發現「抗原漂變」的情形,因此可能不需要每年接種;反而 Beta 病毒變異的情況比較特殊,需要持續觀測。
免疫橋接對現有法規而言,是很新的觀點,審慎評估可行性,釐清法規的問題,才有評估的基準。國內生產蛋白質疫苗風險相對較低,安全性應是可以比較放心,Nature 期刊也有研究比較中和抗體效價與保護效果的關聯性,提供一個能去思考去比較的方向。
註:免疫橋接是如果施打疫苗者的血清能在實驗室測出中和抗體,且其產生的抗體量與效價能和已上市疫苗產品相當,就當作有效。
由主管機關與疫苗廠談技術授權合約是比較恰當的。製作 mRNA 疫苗其實並不困難,困難的點在於「如何把 mRNA 包裹進脂質膜,送進人體中」,這是疫苗廠最厲害的技術。也是我們需要學習的部分;除了談合約,我們也要發展相關佐劑等系統,如果未來再碰到疫情,才能自己生產,取得授權也能確保產品品質。
mRNA 疫苗確實是可以快速研發出疫苗的技術,在這次的疫情中,看到疫苗廠可以人為合成 mRNA,製造過程甚至不需要細胞,這是非常大的突破,震撼科學界。
未來當疫情大流行發生時,mRNA 疫苗快速大量複製,臺灣應該要多一點資源發展 mRNA疫苗,這需要更多生技廠商加入,也需要長期耕耘。
至於國產疫苗的研發方向,建議可以並行開放既有的蛋白質次單元疫苗技術,以及未來規劃取經的 mRNA 疫苗。現階段各國也逐漸傾向,第一劑接種 mRNA 疫苗,第二劑接種蛋白質次單元疫苗,或許是增加體內抗體的好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