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年前的 921 大地震(又稱集集大地震)是迄今臺灣戰後以來傷亡、損失最大的自然災害。觀察過去 20 年的臺灣地震頻率,曾在 921 後慢慢下降,經歷一段沈澱期,而 2016 年以後略微回升。
地震是地球內部能量釋放的一種自然現象,而臺灣位於環太平洋火山帶,因此淺源地震多佔半數以上。淺源地震(震源深度不達 70 公里)距離地面較近,也較容易對陸地建物造成嚴重災害。過去 20 年以來,淺源地震發生次數最多的年份,分別是 2018 年(2248 次)與 2002年(1788 次) ,兩者皆遠高於 20 年來的平均次數(1080 次)。
20 年來,臺灣平均每年會發生約 42 次最大震度 5 級以上的強震,2018 年的更高達 85 次,是繼發生 921 大地震後最多強震的一年,被當年媒體稱為「地震之年」。
2016 年至 2011 年間曾經歷一段地震低頻期,6 年間強震發生頻次皆低於平均數;2012 年後有回升,2018 年才翻倍暴漲。其中,造成統帥大飯店坍塌、雲門翠堤大樓下陷的花蓮大地震,就發生在 2018 年的 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