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的我有強大的意圖,想要親手殺了那個犯罪行為人,我想要復仇。」聲請「死刑違憲」律師團代表李宣毅昨日(4/23)在憲法法庭的言詞辯論上,分享高中時面對阿嬤死於強盜殺人案的經歷。但他上了大學,研究大量罪犯解析後,「我漸漸意識到,我想要追殺的人,不是那個被告,而是那個犯罪成因,唯有如此,才有可能防止悲劇再度發生。」
臺灣死刑是否違憲?全臺共 37 名死刑犯主張死刑有違《憲法》保障的生存權、比例原則、平等原則,以及聯合國兩公約,並聲請釋憲。昨天的言詞辯論結束後,12 名(註)大法官最快今年 7 月底做出判定。
聲請律師團除了代表李宣毅以自身故事,主張死刑是國家不願面對系統失能的藉口外;律師李念祖也強調,死刑無法嚇阻犯罪,也不該是補償被害者家屬的手段,且從社會防衛的角度來看,實務上已有無期徒刑等方式可永久隔離犯罪人。
律師李劍非則提出質疑,所謂多數反對廢死的說法,立意是有問題的,因為這類民調都在問不存在的假問題:人民能接受無條件的廢死嗎?但是今天憲法法庭是在討論是否存在替代死刑的措施。
法務部代表、檢察司長郭永發表示,生命權是憲法保障的基本權利,但並非不得以法律干預。憲法第 23 條提到的「限制」也包含「剝奪」,因此依法剝奪生命不違反人性尊嚴。此外,死刑屬於不得已的最終手段,不會以不合人道的方式執行,不構成酷刑,且還有包括再審、非常上訴、憲法訴訟等程序保障,「近 5 年來 476 件殺人確定判決中,僅 1 件死刑定讞,可見審判程序的嚴謹。」郭永發舉例,日本最高法院和韓國憲法法庭都曾判定死刑沒有違反比例原則。
READr 特別整理昨天的交叉詰問階段,各方提問與交鋒的 14 個問題,可以下滑觀看、或點選你想看的論點、或參考文末逐字稿資料。
【爭點 1】文化差異能否作為死刑合憲的理由?
【爭點 2】死刑有嚇阻效果是死刑存在的必要性?
【爭點 3】廢死的話連敵人都免死刑嗎?
【爭點 4】臺灣民主化多年國家還會濫用死刑嗎?
【爭點 5】法務部與國家人權委員會對國際公約的解釋有衝突?
【爭點 6】多數民意支持死刑,廢不廢死該由少數人決定嗎?
【爭點 7】死刑議題造成菁英論述與民意對立?
【爭點 8】美國兩個經典死刑違憲案例有截然不同的結果?
【爭點 9】美國廢死的州愈來愈多,但最高法院認為死刑不違憲?
【爭點 10】鄭善印教授對廢死六論的反駁?
【爭點 11】韓國 2010 年死刑合憲的見解?
【爭點 12】以無期徒刑不得假釋作為死刑的替代方案?
【爭點 13】西歐國家引領的廢死思想主要受何影響?
【爭點 14】犯罪者被判死刑,對於被害人遺屬有什麼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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