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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 + 數據】失控的工安 移工職災失能率 10 年皆高於本國籍勞工
移工職災失能率 10 年皆高於本國籍勞工

【讀 + 數據】失控的工安 移工職災失能率 10 年皆高於本國籍勞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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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原料藥廠旭富 2020 年底發生大火,1 名菲律賓籍勞工全身逾 90% 灼傷不治身亡。2020 年截至 10 月,已經發生 23 件移工職災死亡案;在此之前,2019 年苗栗鼎元光電移工遭「化骨水」噴濺死亡、宜蘭南方澳跨港大橋坍塌、臺北港發生沉箱落海造成移工溺斃⋯⋯等案,平均 1 個月就有超過 2 名移工命喪他鄉。
根據監察院 2020 年 5 月發布的調查報告,本國籍和外國籍的職災死亡千人率差距不大,但在失能千人率部分,移工幾乎是本國籍勞工的兩倍。至於職災傷病千人率,仍是本國籍勞工較高。
所謂的失能,可分為永久全失能、永久部分失能和暫時全失能,罹災人必須離開工作場所,不能繼續工作,對離鄉背井的移工來說,無疑是增加經濟負擔。監察院進一步解釋,目前的資料只包含有保勞保的移工,也就是說#家庭看護工與幫傭、#雇主違法未被加保的移工、#非法工作的移工 都沒有列入統計,還有不少遭遇職業災害無法獲得保險給付的黑數。
就算有納保,也不代表職災就會被看見。監察院的報告就提到,雇主常為了逃避責任,或擔被勞檢、被處分,刻意不通報;也常有雇主私下跟勞工私了的狀況,受了傷不叫救護車,由雇主自己將勞工送去醫院;更別說勞工可能根本不知道能夠申請給付的情形。因此職災保險數據其實嚴重低估實際的職災發生情況。
勞安所曾分析製造業移工職業傷病成因,主要包括工作環境不良、缺乏教育訓練,以及語言無法溝通,勞動部的因應作為是 #中小企業臨廠輔導 、#補助購置合格器具 、#機械設備或器具的源頭管理,以及 #編印各國語言文宣品。然而監察院履勘時,就發現勞動檢查機構並沒有對移工或雇主代表進行宣導 。
監察院指出,移工失能發生率近 10 年全數高於本國籍勞工,尤其 2019 年 8 月到 2020 年 4 月期間,幾乎每個月發生至少 1 起的移工職災案,勞動部明顯失職。長期協助移工職災救濟的「台灣移工聯盟希望職工中心」表示,也有移工受到職災,卻因雇主惡意脫產拿不到相關賠償,勞動部應該設立職災墊償制度,比照積欠工資墊償,由政府先行墊付、代位求償,保障移工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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