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那時候從河內出發,一個晚上就到諒山市邊境。
之後走路翻山一個小時,進中國後又坐了一天一夜的車,就到一個海邊。
休息幾小時後,我們搭大船,大概三、四天可以開到台灣外海。
之後我們在海上等了好幾天,要找到適當的時機才能進來。
當時我們總共有 47 人,全部擠在一個小小的船底,每個人都在吐,你吐在我身上,我也吐在你身上,那個味道很恐怖,所以每個人也都吃不下。在船上 9 天,我大概只上過 3 次廁所。
第 9 天半夜,我們 12 點半就在附近海域,一直停在那邊等人來接。3 點半有人來,我們就換小船。
當時我們 47 個人,從大船直接換到一個長度大概只有 3 公尺的橡皮艇,全部人都上去,都疊在一起,我差點死掉,因為有人亂動就會掉到海裡,我可能死第一個。讓我再來一次,我一定不要,生跟死就是一分鐘的事情而已。
上岸地點是高雄,那時候很冷,上岸的時候鞋子掉在海裡,我是打赤腳上岸。之後有 3 台車來接我們,帶我們到一個小旅館,讓我們在那邊洗澡換衣服。
那時候我們 9 天沒洗澡,也沒吃飯,看起來就像難民,也嚴重暈船,所以不可能搭高鐵。後來我們每個人又花了 4,000 塊錢搭計程車來台北。當時我們三個人一起,等於花了 12,000。
到台北後,暈船暈一個月沒去工作,都在休息。後來有朋友介紹去林森北路做按摩,沒想到還沒接到客人就被抓。警察要我承認有做一個,說我這樣比較好結案,那時候很傻被騙,就說我有接,現在很後悔。」